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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法制網訊 記者薑東良 通訊員隋秀芹 王曉 近日,山東省日照市東港區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案,被告人劉某最終以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被判處管制一年,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。
  現年58歲的劉某是日照市東港區某村村民,去年,他在喂養家裡的幾頭牛時發現牛吃的很少,後經打聽,聽說在飼料里摻點罌粟果實能讓牛多吃。加之兒子正在經營一家花店,經常需要給客人插花,而罌粟花艷麗芬芳,很適合做配花,劉某便動起了自己種植罌粟的念頭。2013年10月,劉某在自家鮮花大棚外的地里,播撒了大量罌粟種子。2014年春天罌粟開花結果時被群眾舉報,公安機關從現場查獲罌粟2 280 棵,並當場銷毀。  (原標題:日照一男子自家院內種植罌粟獲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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